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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2026-06-24来源: ZDNet Korea92 浏览

韩流通学界主张按1P/3P及物流模式差异化监管电商平台

有人提出,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体系应根据销售模式进行差别化适用。像Coupang那样直接采购和销售商品的直购模式,与像Naver Smart Store那样为卖家提供中介的开放市场模式,其权限、盈利结构和责任范围不同,因此不应以相同标准进行监管。与其统一判断平台责任,不如将其分为直购(1P)、市场平台(3P)、2PL·3PL·4PL物流服务模式进行审查,并且根据商品销售控制水平、数据使用范围、物流参与程度,责任标准也应有所不同。

直购与开放市场不同……“责任也应不同”

京畿科学技术大学教授赵春韩(音)在24日举行的韩国流通学会特别研讨会上,以“可持续电商的流通模式战略”为主题发表演讲,主张需要区分平台的销售模式和物流服务模式的监管体系。据赵教授介绍,去年网上商品交易额增长至186万亿5000亿韩元。最近10年,无店铺零售(网上)的年均增长率为12.6%,大幅领先于大型超市和百货商店等主要线下业态。赵教授强调,虽然目前电商平台被作为一个行业群进行讨论,但实际业务结构差异很大。代表性的直购(1P)模式是平台从制造商或供应商处直接采购商品后销售的结构。由于价格决定、库存管理、配送和退货等由平台控制,因此对产品缺陷、退款、召回等的责任也相对较大。相反,开放市场(3P)模式中,卖家负责商品注册、价格设定、库存管理等,平台则中介交易。据说明,平台的角色集中在搜索、支付、广告、评论、纠纷调解等生态系统运营上。赵教授表示:“平台的责任应根据销售控制力、数据使用水平、物流参与程度来区分”,“以相同标准看待销售模式和物流服务模式的方法需要重新审视。”

下一代模式是履行订单……“需要收益、权限、责任的平衡”

他提出了4PL(履行订单)模式作为未来电商行业的发展方向。4PL是一种模式,卖家保留商品所有权和销售权,而外部合作伙伴综合支持仓储、配送、退货、客户服务(CS)等。据说明,平台中介交易,物流专业企业负责配送服务,从而可以分离销售和物流的责任。代表性案例是Naver配送。采用Naver配送的卖家,以2023年2月为基准,与去年2月相比,交易额增加了236%,订单数量增加了232%。赵教授强调,消费者保护政策也应针对平台介入程度进行设计。应告知消费者,使其能够轻松确认销售主体、配送责任人、退货和退款责任人、广告和推荐与否、是否直购商品及自有品牌(PB)商品等。此外,对于适用物流和履行订单的商品,应明确卖家、平台、物流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和责任范围,并区分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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